玉马遮阳: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6月12日(星期一)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3 年 6 月 12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3年 6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 年 6 月 12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金光西街1966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纪荣刚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7、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209,963,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140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209,95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8.1392%。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7%。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合计为6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6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9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17%。
8、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通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09,963,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佀荣天、张利敏
3、结论性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玉马遮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