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母公司2022年实现净利润148,233,917.45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823,391.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6,685,799.50元,截止2022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积可供分配利润为178,013,125.20元。公司合并财务报表2022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净利润167,860,011.9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823,391.75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70,575,598.30元,公司已于2022年进行了2021年度的利润分配,分配金额132,083,200.00元(含税),合并财务报表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91,529,018.51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稳定,盈利状况良好,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保证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拟提出公司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公司总股本194,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5.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659,2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前本公司总股本为194,24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3,088,000股。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转增)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利润分配总额未超过可供分配的利润,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及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须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