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祺股份:关于间接持股董监高减持进展的公告
证券代码: 300994 证券简称:久祺股份 告编号: 2023-023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持股董监高减持股份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4 披露了《久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间接持股董监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以下简称“预披露 公告”),公司董事胡小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雍嬿、监事会主席鲁海燕通过股东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忻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永忻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150,000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2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19424万股的0.1480%)。公司监事俞晓琴女士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焱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永焱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29%)。公司监事来士强通过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永燊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称“永燊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计划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4%)。以上股份将在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进行。(减持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积金转增等导致数量变化, 则减持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雍嬿、胡小娟、鲁海燕、俞晓琴、来士强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截至告知函出具之日减持时间已过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其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一)通过永忻合伙、永焱合伙、永燊合伙间接持股股份减持情况
截至 2023 年 8 月 18日, 雍嬿、鲁海燕、胡小娟通过永忻合伙、俞晓琴通过永焱合伙、来士强通过永燊合伙减持间接持有股份的时间已过半,期间累计减 持公司股份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股东名称 | 间接持有人姓名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数量 | 占总股本的比列 | 减持股份来源 |
永忻合伙 | 雍嬿 | 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 | 未减持 | 0 | 0 | 首次公司开发行股票上市前前通过持股平台间接持有的股份 |
鲁海燕 | 未减持 | 0 | 0 | |||
胡小娟 | 未减持 | 0 | 0 | |||
永焱合伙 | 俞晓琴 | 未减持 | 0 | 0 | ||
永燊合伙 | 来士强 | 未减持 | 0 | 0 |
公司于2023年5月15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4,24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8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12,659,200.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转增股本前本公
司总股本为194,240,000股,转增股本后公司总股本增至233,088,000股。2023年6月9日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公司股份发生变动, 雍嬿、鲁海燕、胡小娟通过永忻合伙、俞晓琴通过永焱合伙、来士强通过永燊合伙间接持有的股份发生变化。
(二) 最新股东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注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33,088,000股
2、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不符的情况,均为四
股东名称 | 间接持股人姓名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股数量 (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减持后股份数量 | 占总股本比例 | 职务 |
永忻合伙 | 雍嬿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0,000 | 0.2059% | 480,000 | 0.2059% | 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 |
胡小娟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80,000 | 0.2059% | 480,000 | 0.2059% | 董事 | |
鲁海燕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420,000 | 0.1802% | 420,000 | 0.1802% | 监事会主席 | |
永焱合伙 | 俞晓琴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120,000 | 0.0515 | 12,0000 | 0.0515 | 监事 |
永燊合伙 | 来士强 | 无限售条件股份 | 60,000 | 0.0257% | 60,000 | 0.0257% | 监事 |
合计 | 1,560,000 | 0.6693% | 1,560,000 | 0.6693% | -- |
舍五入原因导致。
(一) 通过永忻合伙间接持股的股东雍嬿、鲁海燕、胡小娟,通过永焱合伙间接持股的股东俞晓琴,通过永燊合伙间接持股的股东来士强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
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
(三) 股东资严格遵守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
(四) 通过永忻合伙间接持股的股东雍嬿、鲁海燕、胡小娟,通过永焱合伙间接持股的股东俞晓琴,通过永燊合伙间接持股的股东来士强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 截至本公告日,雍嬿、鲁海燕、胡小娟、俞晓琴、来士强减持计划尚未全部实施完毕。公司将继续关注股东的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东雍嬿、胡小娟、鲁海燕、俞晓琴、来士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告知函》。
特此公告。
久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