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
月15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3〕第15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要求公司就年报问询函中相关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3年5月26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广东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公司收到年报问询函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以及中介机构对年报问询函涉及事项进行了认真的核查、分析与回复。鉴于部分内容尚需进一步核实和完善,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回复并披露。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公司将延期至2023年6月2日前完成回复年报问询函回复工作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董事会对此次延期回复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公司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