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更正后)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东莞证券”)作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47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104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14.7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09,708,8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39,598,147.92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70,110,652.08元。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于2021年5月19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5月19日审验并出具XYZH/2021GZAA3018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以前年度使用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净额 | 270,110,652.08 |
加:利息收入 | 1,802,815.81 |
加:理财收益 | 405,328.69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104,804,049.48 |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98,898,943.39 |
项目 | 金额 |
减:银行手续费 | 1,339.52 |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 | 475.00 |
减:理财产品 | 136,000,000.00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1,512,932.58 |
(三)募集资金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1,512,932.58 |
加:利息收入 | 653,813.09 |
加:理财收益 | 2,762,067.23 |
加:赎回理财产品 | 78,000,000.00 |
减: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 | 31,793,606.23 |
其中: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 - |
减:银行手续费 | 311.28 |
减:银行账户管理费 | 540.00 |
减:购买理财产品 | 68,117,111.11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13,017,244.2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于2021年6月4日与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 募集资金项目名称 | 专户余额 |
1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中山分行 | 15010078801500002755 |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 8,661,885.05 |
2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科技支行 | 44050167021700001889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 1,394,722.35 |
3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 | 398040100100047589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2,960,636.88 |
合计 | 13,017,244.28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度,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31,793,606.23元,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9月7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截至2021年6月4日,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金额为人民币92,914,905.70元,公司以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984,037.69元,公司置换金额为人民币合计98,898,943.39元。上述预先投入金额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了XYZH/2021GZAA30237号《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同时,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并出具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6月24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2022年5月6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以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不超过3亿元、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元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金额 | 购买日期 | 到期时间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大额存单 | 保本固定收益型 | 20,000,000.00 | 2021年8月10日 | 2023年12月29日(可随时转让)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 | 浦发广州分行专属2022年第0763期单位大额存单 | 固定收益型 | 20,000,000.00 | 2022年5月11日 | 2025年5月11日(可随时赎回)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支行 | FGG2136041/2021年对公大额存单专属第24期(3年) | 固定收益类 | 30,000,000.00 | 2021年10月19日 | 2024年3月29日(可随时转让)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技术小微支行*1 | FGG2236022/2022年对公大额可转让存单第6期(3年) | 固定收益类 | 10,117,111.11 | 2022年10月18日 | 2025年6月14日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 | 浙商CDs2236024(可转让) | 固定收益类 | 16,000,000.00 | 2023年1月11日 | 2025年3月17日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收安享系列【154】期收益凭证(SPC626)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10,000,000.00 | 2022年7月22日 | 2023年7月17日(2022年10月24日起开放赎回) |
受托机构 | 产品名称 | 产品类别 | 金额 | 购买日期 | 到期时间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固收安享系列【171】期收益凭证(SPC649) | 本金保障型浮动收益凭证 | 20,000,000.00 | 2022年9月9日 | 2023年09年04日(2022年12月12日起开放赎回) |
合计 | 126,117,111.11 | -- | -- |
*1民生银行理财产品金额10,117,111.11包括本金10,000,000.00元及转让代付利息117,111.11元。
(四)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总额不变的情况下,对公司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进行延期,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0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和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调减“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调减的募集资金将投入“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并增加“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面积,详见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及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东莞证券认为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使用履行了必要、合理的程序,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7,011.0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179.36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3,659.76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000.0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11.11%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17,146.14 | 14,146.14 | 1,428.30 | 10,955.64 | 77.45 | 2023年9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 是 | 5,563.18 | 8,563.18 | 1,551.06 | 1,551.06 | 18.11 | 2024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4,301.75 | 4,301.75 | 200.00 | 1,153.06 | 26.80 | 2023年9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27,011.07 | 27,011.07 | 3,179.36 | 13,659.76 | 50.57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无 | ||||||||||
合计 | 27,011.07 | 27,011.07 | 3,179.36 | 13,659.76 | 50.57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拟利用新建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 |
现产品生产线升级。2022 年受厂房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工作进度的影响,未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2.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拟利用新建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现产品生产线的升级。该募投项目属于二期工程,启动时间晚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3.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在现有技术基础上,通过新建研发楼层、引进一批先进的研发、试产、检测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建立一个部门更完善、研发测试能力更高的研发中心,建成后将成为集新产品开发、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并应用、产品验证为一体的专业研发中心。2022 年受厂房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工作进度的影响,未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9,889.89万元。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12,611,71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除经批准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外,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存储于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 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 14,146.14 | 1,428.30 | 10,955.64 | 77.45 | 2023年9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 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 8,563.18 | 1,551.06 | 1,551.06 | 18.11 | 2024年6月30日 | -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2,709.32 | 2,979.36 | 12,506.70 | - | - | - | - |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项目) | 为抓住汽车轻量化和新能源汽车的市场发展机遇,公司正积极开发下游汽车领域市场,目前取得较好的开发成效。随着下游汽车客户一体化服务需求的增加,公司下游汽车客户精密模具及精密注塑需求保持持续较快增长。公司现有的产能结构不匹配客户发展需求,因此2022年11月14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产能充足的情况下,适当调减“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中的募集资金投入(由原17,146.14万元调整为14,146.14万元),调减的3,000万元募集资金增加至募投项目“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的投入中同时增加“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的建筑面积(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由原5,563.18万元调整为8,563.18万元,建筑面积由20,542.60平方米调整为35,399.94平方米),并加快相关建设进度。 本次募投项目的适当调整,是顺应行业的发展趋势,加强聚焦新能源汽车领域,积极应对客户 |
需求变化,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调整是基于募投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和公司整体发展做出的谨慎决定,有利于公司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募投项目质量,不涉及募投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未达到计划进度的情况和原因: 1.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拟利用新建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现产品生产线升级。2022 年受厂房工程的建设、安装调试工作进度的影响,未能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3年9月30日。 2.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 公司“精密注塑智能制造项目”拟利用新建的生产厂房及相关配套设施,并引进先进的生产线和加强生产管理来实现产品生产线的升级。该募投项目属于二期工程,启动时间晚于“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智能制造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综合考虑项目实际建设进度,出于审慎原则,公司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6月30日。 未达到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不适用。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文斌 | 杨娜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