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三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7月31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由半数以上的董事共同推举董事饶德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拟在泰国设立控股子公司,方便公司后续在泰国开展业务,继续加强公司海外业务的布局与拓展,为国际客户提供更好的服务。本次投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做出的决策,有利于提升公司综合竞争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控股子公司设立后,其经营情况将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议案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3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