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机构名称: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奇德新材 |
保荐代表人姓名:文斌 |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保荐代表人姓名:杨娜 | 联系电话:0769-2211928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无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0次,均事先审阅会议议案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0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本所规定报送 | 不适用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6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无 |
7.向本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本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是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1、2023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1.36万元,降幅73.22%,主要原因为:一是销售人员较上年同期末增加,同时公司市场开拓带动业务招待费增加,带动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4.26万元,增幅24.35%;二是公司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导致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45.48万元;三是理财投资减少,导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75.09万元,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1-6月净利润下滑。 2、为节约公司经营成本,公司于2023年2月和2023年3月向江门市江中珠游艇会有限公司分别支付100万元和500万元,该公司设有会务中心并提供餐饮服务,截至2023年9月4日该公司提前退回586.67万元,公司购买了13.33万元餐饮消费券并获取了赠送的29.25万元餐饮消费券。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1、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述款项已收回,并对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培训。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0次,拟于下半年开展 |
(2)培训日期 | 不适用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机构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公司募投项目场地整体虽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部分场地建筑结构已完成,本报告期内,公司将少量闲置场地作为仓库短期对外出租,出租面积为1,273.28平方米,占募投项目总建筑面积1.53%,租赁期为:2023年1月-2023年8月。 |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公司已终止募投项目场地对外出租情形。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收购、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中介机构 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
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2023年1-6月,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8.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1.36万元,降幅73.22%,主要原因为:一是销售人员较上年同期末增加,同时公司市场开拓带动业务招待费增加,带动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174.26万元,增幅24.35%;二是公司当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减少,导致其他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345.48万元;三是理财投资减少,导致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175.09万元,上述综合因素导致公司2023年1-6月净利润下滑。 |
保荐机构已提请公司管理层关注业绩下滑的情况及导致业绩下滑的因素,并积极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加以改善,同时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发行人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关于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相关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稳定股价的措施与承诺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关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5、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相关责任主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7、关于相关责任主体未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8、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关于股东信息披露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 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本所对保荐机构或其保荐的发行人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文 斌 | 杨 娜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