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9月8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变更出资额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调整对境外子公司出资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关于拟设立境外子公司变更出资额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基于保障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果而审慎做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9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