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10月14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23年10月19日(星期四)在江门市江海区东升路135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
(三)本次董事会应出席的董事7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7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3人,分别是独立董事谢泓、独立董事甘露、独立董事章明秋)。
(四)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
(五)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经公司董事认真审阅《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以下无正文,接签字、盖章页)
[此页为《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之签字、盖章页,无正文]董事签名:
饶德生 陈云峰 尧贵生
黎冰妹 谢泓 甘露
章明秋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