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星期三)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其中独立董事谢泓、独立董事章明秋、独立董事甘露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饶德生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广泛、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已披露的相关年度财务报表出现盈亏性质的改变,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和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3)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3)》、《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