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月12日以电子邮件、电话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议案》
经审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事项。《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相关定期报告更正的公告》和更正后的《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3)摘要》、《2022年年度报告(更正后3)》、《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摘要》、《2023年半年度报告(更正后)》、《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后)》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