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紧急会议)决议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紧急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2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2月7日以电话、信息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李剑英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和审议,以书面投票方式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增强投资者的信心,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不会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具体事项。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紧急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2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