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方家琼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方家琼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辞职后,方家琼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及董事会对方家琼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4年3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聘任赵美美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赵美美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具备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50-3068310
传真:0750-3068315
邮箱:zqb@qide.cn
地址:江门市江海区连海路323号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3月6日
附件: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赵美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2012年至2013年任黑牛食品(广州)有限公司销售总监助理,2014年至2019年任江门毅坚德胜五金制造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至今在公司历任项目专员,现任证券专员。
截至目前,赵美美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赵美美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等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