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作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德新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奇德新材的实际情况,认真履行保荐机构应尽的职责,对奇德新材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有计划、多层次的后续培训,所培训的内容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持续督导的最新要求进行。2024年6月25日,东莞证券相关人员按照要求完成了对奇德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持续培训工作,特向贵所报送培训工作报告。现场培训情况汇报如下:
培训时间 | 2024年6月25日 |
培训地点 | 奇德新材会议室 |
培训主题 |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信息披露涉及的常见问题 |
培训讲师 | 文斌 |
参训人员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
一、本次培训的基本情况及主要内容
根据有关规定,东莞证券保荐代表人于2024年6月25日对奇德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进行了现场培训。
现场培训前,东莞证券制作了培训讲义,并提前向奇德新材发出了关于本次
培训的通知。现场培训时,东莞证券培训人员通过进行创业板上市公司最新监管政策及规则解读,解析违规案例,强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等相关人员对法规的理解,促进上市公司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二、培训效果
通过本次现场培训,奇德新材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及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对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有了更为深入的理解,有助于奇德新材进一步提高规范运作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 ||||
文 斌 | 杨 娜 | |||
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