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公司股东陈栖养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本次权益变动属于持股比例减少情形;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8日收到股东陈栖养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栖养持有公司股份4,01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4.81%。
一、 权益变动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2024年10月8日,陈栖养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85,9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99%降低至4.7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5.03%降低至4.81%,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陈栖养无限售条件流通股4,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03%。本次权益变动后,陈栖养持有公司股份4,014,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77%,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总股本的4.81%。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比例(%) | ||
陈栖养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 4,200,000 | 5.03 | 4,014,100 | 4.81 |
合计 | 4,200,000 | 5.03 | 4,014,100 | 4.81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3、根据相关规定,陈栖养已履行权益变动报告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1、陈栖养出具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