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德新材: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股东减持计划完成的公告
陈栖养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1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奇德(江门)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奇德(珠海)商业中心(有限合伙))、江门邦塑科技中心(有限合伙)(曾用名:珠海邦塑科技企业(有限合伙))、陈栖养分别计划在减持计划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即2024年8月22日-2024 年11月21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分别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34,640股,即减持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如遇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减持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但减持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变)。公司近日收到陈栖养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栖养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陈栖养 | 集中竞价交易 | 10月8日-11月18日 | 16.47 | 815,200 | 0.97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比例(%) | 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占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的比例(%) | ||
陈栖养 |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200,000 | 4.99 | 5.03 | 3,384,800 | 4.02 | 4.03 |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陈栖养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正常的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情况。
3、本次减持未违反预披露的减持意向、承诺及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数量未超过计划减持股份数量。
三、备查文件
1、关于减持股份进展情况的告知函。
广东奇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