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经审阅蔺国强先生、冯学伟先生、张廷兵先生、任炳章先生、相洪伟先生、乔海兵女士、聂玉涛先生的简历等资料,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聘任蔺国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冯学伟先生、张廷兵先生、任炳章先生、相洪伟先生、乔海兵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乔海兵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聂玉涛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
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确认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此次所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事项因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触发引致。公司与京博控股、京博控股供需链分公司已经发生的交
易属于正常市场行为,作为偶发性关联交易加以确认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涉及偶发性关联交易的确认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 |||||
任迎春 | 郝兴伟 | 石贵泉 |
2023年7月31日
1年6月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