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持续督导跟踪报告
保荐人名称: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被保荐公司简称:普联软件 |
保荐代表人姓名:曾丽萍 | 联系电话:0531-6888919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孙芳晶 | 联系电话:0531-68889215 |
保荐代表人姓名:唐听良 | 联系电话:0531-68889195 |
保荐代表人姓名:苏天萌 | 联系电话:0531-68889195 |
一、保荐工作概述
项目 | 工作内容 |
1、公司信息披露审阅情况 | |
(1)是否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 | 是 |
(2)未及时审阅公司信息披露文件的次数 | 0次 |
2、督导公司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规章制度的情况 | |
(1)是否督导公司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防止关联方占用公司资源的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关联交易制度) | 是 |
(2)公司是否有效执行相关规章制度 | 是 |
3、募集资金监督情况 | |
(1)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次数 | 2次 |
(2)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是否与信息披露文件一致 | 是 |
4、公司治理督导情况 | |
(1)列席公司股东大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2)列席公司董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3)列席公司监事会次数 | 未列席,已阅会议文件 |
5、现场检查情况 | |
(1)现场检查次数 | 1次 |
(2)现场检查报告是否按照交易所规定报送 | 是 |
(3)现场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6、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
(1)发表独立意见次数 | 14次 |
(2)发表非同意意见所涉问题及结论意见 | 不适用 |
7、向交易所报告情况(现场检查报告除外) | |
(1)向交易所报告的次数 | 0次 |
(2)报告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报告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8、关注职责的履行情况 | |
(1)是否存在需要关注的事项 | 否 |
(2)关注事项的主要内容 | 不适用 |
(3)关注事项的进展或者整改情况 | 不适用 |
9、保荐业务工作底稿记录、保管是否合规 | 是 |
10、对上市公司培训情况 | |
(1)培训次数 | 1次 |
(2)培训日期 | 2023年11月25日 |
(3)培训的主要内容 | 本次培训的内容主要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对独立董事的相关要求、股份变动(减持、增持、质押、短线交易)、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节余募集资金使用、重大交易审批及披露、关联交易审批及披露以及被监管/处分案例介绍 |
11、其他需要说明的保荐工作情况 | 无 |
二、保荐人发现公司存在的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事项 | 存在的问题 | 采取的措施 |
1、信息披露 | 无 | 不适用 |
2、公司内部制度的建立和执行 | 无 | 不适用 |
3、“三会”运作 | 无 | 不适用 |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动 | 无 | 不适用 |
5、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 | 无 | 不适用 |
6、关联交易 | 无 | 不适用 |
7、对外担保 | 无 | 不适用 |
8、购买、出售资产 | 无 | 不适用 |
9、其他业务类别重要事项(包括对外投资、风险投资、委托理财、财务资助、套期保值等) | 无 | 不适用 |
10、发行人或者其聘请的证券服务机构配合保荐工作的情况 | 无 | 不适用 |
11、其他(包括经营环境、业务发展、财务状况、管理状况、核心技术等方面的重大变化情况) | 无 | 不适用 |
三、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公司及股东承诺事项 | 是否履行承诺 | 未履行承诺的原因及解决措施 |
1、股份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承诺 | 是 | 不适用 |
2、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股价的预案 | 是 | 不适用 |
3、关于虚假陈述、欺诈发行回购股份和赔偿投资者损失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4、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 | 是 | 不适用 |
5、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 是 | 不适用 |
6、关于未能履行公开承诺的约束措施 | 是 | 不适用 |
7、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8、持有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股份质押、冻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9、持股5%以上股东的出资情况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0、公司实际控制人关于关联交易的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1、关于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股东信息披露的相关承诺 | 是 | 不适用 |
12、关于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 | 是 | 不适用 |
四、其他事项
报告事项 | 说明 |
1、保荐代表人变更及其理由 | 无 |
2、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和交易所对保荐人或者其保荐的公司采取监管措施的事项及整改情况 | 无 |
3、其他需要报告的重大事项 | 无 |
(以下无正文)
保荐代表人: | |||
曾丽萍 | 孙芳晶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3日
保荐代表人: | |||
唐听良 | 苏天萌 | ||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