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联软件: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7月24日(星期三)14:3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789号B座20层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蔺国强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10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1,196,527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已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持有的股份数1,900,000股,下同)的40.4716%。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共计13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52,327,489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26.0821%。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投票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90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28,869,038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14.3895%。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87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839,196股,占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的0.418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1,120,89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068%;反对22,72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80%;弃权52,9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65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
同意763,56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0.9871%;反对22,72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7083%;弃权52,908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3046%。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上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允豪、马继伟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普联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