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实施结果的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兴投资”)计划自2023年6月12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9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增持不设置价格区间。
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豪兴投资《关于增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豪兴投资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
一、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情况
(一)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主体: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
(二) 首次披露增持股份计划公告的时间:2023年6月12日
(三) 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具体情况:2023年6月19日,公司收到豪兴投资《关于增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豪兴投资本次增持股份计划已实施完毕。截至2023年6月19日,豪兴投资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89,300股,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0.15%,累计增持金额为10,754,905.21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数量及比例具体情况如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增持股份主体 | 本次增持股份前持股情况 | 本次增持股份后持股情况 | ||
股数(股) |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比例 | 股数(股) | 占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截至2023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的比例 | |
豪兴投资 | 228,739,128 | 51.37% | 229,428,428 | 51.53% |
二、 其他说明
(一) 本次增持股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本次增持股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三) 本次增持股份不存在锁定安排。豪兴投资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三、 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就本次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增持人具备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增持人本次增持符合《证券法》和《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增持符合《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四、 备查文件
1.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专项核查意见》
2. 广东豪兴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增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