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2-06  欢乐家(300997)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0997 证券简称:欢乐家 公告编号:2024-010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24年2月2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庞土贵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1. 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2. 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3. 回购的方式、价格区间

(1)本次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回购。

(2)本次拟回购股份的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18.00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股份价格由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视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等具体情况确定。若公司在回购期间发生送股、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区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4. 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公司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公司目前总股本为447,500,000股。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8.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总数量约为1,111.11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48%;按照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18.00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总数量约为555.56万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24%。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5. 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6. 回购股份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果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总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即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总额达到最低限额,经股东大会授权,如公司董事会决议提前完成实施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提前完成实施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3)如公司股东大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7. 办理本次回购股份事宜的具体授权

为顺利实施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制定并实施具体的回购方案,在回购期内择机回购公司股份,包括但不限于实施的时间、价格、数量等,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和市场最新情况对回购方案进行相应调整。

(2)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依据市场条件、股价表现、公司实际情况等综合决定继续实施或提前完成本次回购方案。

(3)设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及办理其他相关业务。

(4)办理相关报批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回购股份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

(5)通知债权人,与债权人进行沟通,对债务处置达成处置办法。

(6)决定聘请相关中介机构,签署相关协议合同。

(7)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涉及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审议确认股份注销数量和减少注册资本金额,并根据具体回购股份注销情况办理公司章程修改及注册资本工商变更事宜。

(8)具体办理与本次股份回购事项有关的其他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转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回购方案的约定具体执行实施。

上述授权事宜的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三、 备查文件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2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