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欢乐家股票代码:300997
信息披露义务人:霍尔果斯荣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住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2号就业培训中心1号综合楼471室通讯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1号欢乐家大厦31层股份变动性质:合伙企业注销所涉非交易过户、持有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4年6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 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 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欢乐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欢乐家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 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它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 3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4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0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荣兴咨询 | 指 | 霍尔果斯荣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公司/上市公司/欢乐家 | 指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本报告/本报告书 | 指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书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霍尔果斯荣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800MA515K6P1R类型:有限合伙企业出资额:4,767万元成立日期:2017年12月20日执行事务合伙人:翁苏闽主要经营场所: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经济开发区兵团分区开元路2号就业培训中心1号综合楼47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姓名:翁苏闽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出生年月:1989年11月
通讯地址:湛江市开发区人民大道中71号欢乐家大厦31层
职务: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时在欢乐家担任副总裁、财务总监
三、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根据荣兴咨询《关于企业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经荣兴咨询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决定解散荣兴咨询,荣兴咨询持有的欢乐家股份将按照比例进行分配,通过非交易过户至荣兴咨询的原合伙人名下直接持有,从而引起相关权益变动。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荣兴咨询不再拥有任何欢乐家股份并将办理注销登记。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增加或继续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决定进行清算注销,未来12个月内没有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权益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股份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24,515,995股,占公司总股本5.48%。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再持有欢乐家股票。
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情况
根据荣兴咨询《关于企业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拟注销荣兴咨询,荣兴咨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按照以下比例进行分配并过户至荣兴咨询的原合伙人名下直接持有,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序号 | 合伙人姓名 | 分配股份数量(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已扣除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 | 股份性质 |
1 | 杨岗 | 7,199,998 | 1.6924% | 无限售流通股 |
2 | 李康荣 | 4,679,999 | 1.1001% | 无限售流通股 |
3 | 程松 | 4,319,999 | 1.0154% | 无限售流通股 |
4 | 李中玖 | 1,727,999 | 0.4062% | 无限售流通股 |
5 | 卫鑫 | 1,440,000 | 0.3385% | 无限售流通股 |
6 | 庞土贵 | 1,080,000 | 0.2539% | 无限售流通股 |
7 | 杨榕华 | 900,000 | 0.2116% | 无限售流通股 |
8 | 李健 | 864,000 | 0.2031% | 无限售流通股 |
9 | 曾繁尊 | 864,000 | 0.2031% | 无限售流通股 |
10 | 曾昭开 | 540,000 | 0.1269% | 无限售流通股 |
11 | 翁苏闽 | 540,000 | 0.1269% | 无限售流通股 |
12 | 肖东顺 | 360,000 | 0.0846% | 无限售流通股 |
合计 | 24,515,995 | 5.7627% | - |
注:计算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时,公司总股本已扣除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22,070,951股。上述数据若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果为准。
三、 本次权益变动的其他情况
1.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以下简称“《监管指引第1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荣兴咨询合伙人通过本次非交易过户取得公司股份(以下简称“股份过入方”)后,将承继荣兴咨询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其中《关于所持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函》已于2024年6月3日履行完毕,其余承诺将由股份过入方继续履行,直至全部承诺内容履行完毕。
2. 股份过入方通过本次非交易过户从荣兴咨询过入的上市公司股份,股份过入方需持续共同遵守《监管指引第18号》关于特定股东减持的规定。同时,自本次非交易过户完成之日起,荣兴咨询全体合伙人通过本次非交易过户从荣兴咨询所过户的股份合并计算持股数量,并在合并计算为大股东身份期间遵守《监管指引第18号》关于大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股份过入方将按照各自持股比例确定后续减持额度,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3.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李康荣先生为公司副总裁、杨岗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程松先生为公司董事兼副总裁、杨榕华先生为公司副总裁、翁苏闽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庞土贵先生为公司监事会主席、曾繁尊先生为公司监事,上述人员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本次荣兴咨询解散清算并完成非交易过户后,前述人员仍需遵守《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作出的股份锁定期承诺。
四、 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的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欢乐家股份不存在股份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荣兴咨询启动清算注销事宜后,尚需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荣兴咨询持有公司股份的非交易过户事宜。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次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欢乐家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深交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而未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 备查文件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企业解散清算及相关事宜的告知函》;
2. 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
3.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4. 信息披露义务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明文件;
5. 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 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公司证券部。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霍尔果斯荣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翁苏闽签署日期:2024年6月13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广东省湛江市 |
股票简称 | 欢乐家 | 股票代码 | 300997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霍尔果斯荣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拟解散清算并进行非交易过户,致使持有股份减少)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持股数量:24,515,995股 持股比例:5.48%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变动数量:-24,515,995股 |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比例:-5.48% 变动后持股数量: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0% |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式 | 时间:信息披露义务人非交易过户完成后 方式:因企业解散导致股份非交易过户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不适用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不适用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不适用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欢乐家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霍尔果斯荣兴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