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方正”或“公司”)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同意宁波方正新增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他指定的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以及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43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769,230股,发行价格人民币26.00元/股,募集资金合计人民币799,999,98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15,720,429.32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784,279,550.68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3月23日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20358号)。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及子公司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方正”)已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已
与保荐机构、专项账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具体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单位 | 银行名称 | 银行帐号 | 募投项目名称 |
宁波方正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76800188001397938 |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宁波方正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574908072610860 |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宁波方正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403982635492 | 补充流动资金 |
安徽方正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551907716010718 | 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三、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情况
安徽巢湖经济开发区为公司募投项目“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为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公司资金办理与业务便利性,建立更加广泛的银企合作关系,公司拟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支行新增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存放、管理和使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开立新增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次新增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后续安排
公司已于2023年7月1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募集资金专户并授权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或其他指定的授权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以及与上述银行、保荐机构安信证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宜。公司管理层将在董事会授权下设立1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