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998 证券简称:宁波方正 公告编号:2023-088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
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于2023年12月11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产生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及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监事会的任期为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2023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及《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完成了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表的换届聘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1、非独立董事:方永杰先生(董事长)、方如玘女士(副董事长)、王亚萍女士、李恒青先生、叶军先生
2、独立董事:潘文才先生、石建辉先生、杨岭先生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不少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在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具体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方永杰先生(主任委员)、石建辉先生、杨岭先生;
2、审计委员会:潘文才先生(主任委员)、方如玘女士、杨岭先生;
3、提名委员会:石建辉先生(主任委员)、杨岭先生、方永杰先生。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文才先生(主任委员)、石建辉先生、方如玘女士。
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1、非职工代表监事:杨国平先生(监事会主席)、葛聪丽女士
2、职工代表监事:孙小明先生
公司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
四、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1、总经理:方永杰先生
2、副总经理:宋剑先生、王文之先生
3、董事会秘书:宋剑先生
4、财务总监:王文之先生
经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拟聘任的全体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审核后,认为方永杰先生、宋剑先生和王文之先生具备履
行职业的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任王文之先生为财务总监进行任职资格审核后,认为王文之先生具备履行职业的财务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资格,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聘任陈珊珊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陈珊珊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六、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59958379
传真号码:0574-65570088
电子信箱:zqb@fzmould.com
办公地址:浙江省宁海县梅林街道三省中路1号
七、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贾建军先生、朱作德先生、秦珂女士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李国兵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王正亮先生、潘志利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监事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徐德锋先生、成迪龙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日,王正亮先生通过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8.4万股,潘志利先生通过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3万股,其余离任人员未持有公司股份。
潘志利先生、王正亮先生关于股份限售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离任人员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
公司对贾建军先生、朱作德先生、秦珂女士、李国兵先生、徐德锋先生、成迪龙先生、王正亮先生、潘志利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11日
附件: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方永杰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生,高中学历,浙江大学工
商管理高级研修班结业。2004年3月至2017年11月,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17年11月至2019年4月,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21年6月至今,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目前兼任宁海县兴方电子厂负责人、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工控股”)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玘木”)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方正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方正”)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方正模具研发中心德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宁波国药鼎言方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西省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方永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5.58%的股份,通过兴工控股、金玘木间接持有公司9.74%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方永杰先生与王亚萍女士为夫妻关系;方永杰先生、王亚萍女士为兴工控股股东,分别持股55.00%、
45.00%;方永杰先生为金玘木的出资人,出资比例为1.00%,且为金玘木的执行事务合伙人,王亚萍为金玘木的出资人,出资比例为62.81%。方永杰、王亚萍、兴工方正、金玘木为一致行动人。方永杰先生与方如玘女士为父女关系。除上述关系外,除此之外,方永杰先生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宋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
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级经济师。2010年1月至2010年10月在宁波吉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7年12月任宁波精达成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18年3月至今,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0月至今担任,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2021年11月至今,担任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3月至今,担任江西省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剑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王文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3年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
师。2011年6月至2019年12月,担任深圳市银宝山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
年1月至2021年11月,担任深圳市赢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1年12月至今,任深圳市卡尔曼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2年1月至今,担任深圳市大族封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年8月至2023年11月,担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深圳分所合伙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文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陈珊珊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6年出生,本科学历。2019年7月至今在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任职,2021年9月入职公司证券部,2022年7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珊珊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