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叶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叶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辞职后,叶军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叶军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2026年12月1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叶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叶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叶军先生的辞职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叶军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万股。叶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对所持公司股份作出如下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在本次发行及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要求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2021年12月2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所持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6个月;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在满足股份锁定承诺的前提下,本人每年直接或间接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如本人出于任何原因离职,则在离职后半年内,亦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公司股份。”
叶军先生辞职后,股份变动将继续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承诺履行义务。叶军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叶军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所做出的杰出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