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监事股份增持计划
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董事李恒青先生、监事杨国平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李恒青先生拟增持数量不低于2万股,杨国平先生拟增持数量不低于1万股,增持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本次增持计划不设价格区间。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截至2024年5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李恒青先生、杨国平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李恒青先生、监事杨国平先生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董事李恒青先生、监事杨国平先生;
2、截至公告披露日,李恒青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1.5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为136,301,230股,即目前总股本137,169,230股剔除公司回购账户中的868,000
股)的0.23%;杨国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李恒青先生、杨国平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6个月内,李恒青先生、杨国平先生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 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李恒青先生拟增持不低于2万股;杨国平先生拟增持不低于1万股。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也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计划增持股份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在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内完成本次增持计划。本次股份增持计划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三、 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2024年5月6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因受春节、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等综合原因影响,李恒青先生、杨国平先生尚未增持公司股份,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李恒青先生、杨国平先生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充满信心,认可公司股票的长期投资价值,将继续按照相关增持计划,择机增持公司股份。
五、 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增持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影响。
3、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 备查文件
1、李恒青先生、杨国平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增持计划时间过半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