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股份价格上限:30.00元/股
2、调整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9.90元/股
3、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4年6月21日
一、 回购方案概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0.00元/股(含),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2日、2024年2月8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二、 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若公司在
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数量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数为基数(现有总股本137,169,230股,剔除已回购股份868,000股后为136,301,230股),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收盘价-0.0993672元。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6月2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 回购价格上限的调整情况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29.90元/股(含本数)。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30.00元/股-0.0993672元/股≈29.90元/股(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4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四、 其他事项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在回购期间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