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对《关于2024年度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2024年度预计担保额度有助于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资金成本,助力业务拓展。被担保公司均为公司的子公司、参股公司,经营稳健,资信情况良好,有能力偿还到期债务,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额度预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二、对《关于2024年度预计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为满足公司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向部分参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提供借款形式提供有偿财务资助。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可控,财务资助条件不损害公司、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三、对《关于开展2024年度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有助于充分发挥套期保值功能,降低原料、产品、汇率和利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及主营产品价格的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适度的开展商品期权业务,以平衡期货头寸,使期货业务从布局上得以延伸和健全,有利于提升企业的盈利能力。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制定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与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善,能够满足开展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的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4年商品期货和衍生品业务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
四、对《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1、就《关于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4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2、就《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预计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的各项关联交易均为2024年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对公司独立性亦不会造成影响。该事项审议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规则》《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相关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五、对《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在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内可以滚动使用,议案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一定的资金回报,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益海嘉里金龙鱼粮油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管一民 | 任建标 | 钱爱民 |
2023年 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