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鱼: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一军)

查股网  2025-03-22  金龙鱼(300999)公司公告

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一军)

本人作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监督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4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韩一军,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2013年通过拔尖人才引进担任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入选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并入选“国家高层次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目前担任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农业市场研究中心主任,国家数字农产品流通(供应链与物流)创新分中心主任等职务。2017年6月至今,任中信农业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4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5月至今,任中农发种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我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出席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8次,股东大会2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以上所有会议,并且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情形。同时,2024年度,本人共计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7次,其中审计委员会4次,提名委员会2次,风险管理委员会1次。

在2024年度履职过程中,本人秉持高度的责任心与专业精神,在会前对所有拟提交审议的议案进行了细致的审阅,确保充分了解议案内容,为会议讨论和

表决做好充分准备。在表决环节,本人始终秉持审慎严谨的态度,确保每一票都精准地反映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核心利益诉求。经本人核查与监督,公司2024年度的董事会与股东大会的组织召开流程均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重大决策事项均依规履行了完备且有效的审议程序,决策过程规范透明、合法合规。基于此,本人对2024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表示赞同,未出现任何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相关事项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于2024年9月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2024年9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交易系公司根据业务现状并结合现有条件所作出的决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交易各方根据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了公允、合理的交易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其他关联方(除丰益国际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外)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客观需要,符合公司利益。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为定价依据,遵

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前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选举公司董事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同意Kuok Khoon Hong(郭孔丰)、Pua Seck Guan(潘锡源)、穆彦魁、牛余新、Loke Mun Yee(陆玟妤)和Tong Shao Ming(唐绍明)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钱爱民、韩一军和Teo Kim Yong(张金荣)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鉴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2024年12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同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聘任穆彦魁为公司总裁、聘任牛余新为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邵斌为公司副总裁、聘任Loke Mun Yee(陆玟妤)为公司财务总监,聘任Ang Bee Ling(洪美玲)为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副总监,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前述人员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不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情况;

4、未有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情况;

5、公司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的情况

2024年,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13天,深入公司实地调研。在此期间,本人通过多种渠道,包括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与相关人员交流等方式,全面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以及内部控制等制度的建设与执行情况。同时,本人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沟通,通过面谈或电话、邮件等通讯方式,重点对公司ESG、财务管理、公司经营等情况进行深入了解,并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此外,本人还参加了与年度报告审计机构的沟通会议,就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计划进行了深入交流,确保审计工作顺利开展。同时,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生产经营管理以及发展战略的推进情况,并通过媒体渠道及时了解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行业专业性,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为公司稳健发展提供保障。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的核心目标。在2024年度,本人通过多种方式积极履行职责,具体工作如下:

1、监督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信息披露是投资者获取公司经营状况和重大事项的关键渠道。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

2、密切关注公司治理与外部环境变化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情况,推动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同时,本人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政策变化以及媒体对公司的报道,及时发现可能影响公司股价和投资者利益的因素,并向公司管理层提出建议,确保公司能够及时应对潜在风险。

3、持续学习与自我提升

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公司治理、信息披露、保护中小股东权益等方面的内容。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培训和自主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相关法规的理解,不断提升自身履职能力,为更好地保护投资者权益奠定了基础。

在新的一年里,本人将继续以谨慎、客观、专业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不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本人也将持续关注公司治理结构的优化、内部控制的完善以及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助力公司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稳健前行。

最后,感谢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在2024年度对本人工作的支持与配合。本人期待在未来的日子里,与公司全体同仁共同努力,为公司的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特此报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益海嘉里金龙鱼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韩一军)》之签署页)

述职人:

韩一军

2025年3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