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民科技: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16  肇民科技(301000)公司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关于同意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357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333.35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6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747.7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524.12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23.62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5月25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职国际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天职业字[2021]30822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且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松江支行(以下简称“招行上海松江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以下简称“农业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肇民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肇民”)、海通证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分行(以下简称“招行湘潭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东塘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根据前述《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公司在招行上海松江支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行湘潭分行、浦发银行分别开立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序号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项目备注
1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上海奉贤支行15008888888363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检测设备替换项目
2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121924705810604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模块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3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上海金山支行811020101250131961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堰支行0385630004010371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已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11月30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5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121924705810206超募资金

三、本次募集资金专户注销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基本情况

序号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账号募集资金项目注销前账户余额 (元)
1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上海奉贤支行15008888888363上海生产基地生产及检测设备替换项目0.00
2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121924705810604汽车精密注塑件、汽车电子水泵及热管理模块部件生产基地建设项目0.00
3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上海金山支行811020101250131961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0.00
4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上海松江支行121924705810206超募资金0.00

(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期间,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履行义务。鉴于上述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已无余额,为方便账户管理,公司已于近日办理完成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与招行上海松江支行、中信银行、平安银行、招行湘潭分行、浦发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凭证。

特此公告

上海肇民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0月 1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