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淳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召集,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电话等通讯方式发出。
2、本次董事会于2024年8月26日在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5楼元宇宙会议室采取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其中:现场出席董事2人(王莉、徐磊),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董事5人(吴凌东、李祖滨、厉洋、谢力、宋鸣春)。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王莉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34)及《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4-033)。《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步刊登于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专项账户的事项符合公司当前实际和发展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和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上述两个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日常经营所需,同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负责办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事宜。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部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结项并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2)。表决结果: 7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4年半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及时的披露,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方面不存在违规情形。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2024年8月28日于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29)。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 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凯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