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暨实施结果的公告
董事邹超洋先生、监事罗根水先生、监事田达勇先生、监事凌彩萌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监事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董事邹超洋先生、监事罗根水先生、监事田达勇先生、监事凌彩萌先生计划自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减持计划”)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邹超洋先生、监事罗根水先生、监事田达勇先生、监事凌彩萌先生分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获悉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已届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份来源 |
邹超洋 | 集中竞价 | 2023年3月10日-2023年9月8日 | 22.33 | 67,200 | 0.05% |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及其孳生股份 |
罗根水 | 0.00 | 0 | 0.00% | |||
田达勇 | 20.64 | 21,400 | 0.02% | |||
凌彩萌 | 20.97 | 59,700 | 0.05% | |||
合计 | 148,300 | 0.12% | - |
注:以上数据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上述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及累计减持后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邹超洋 | 合计持有股份 | 3,076,511 | 2.50% | 3,009,311 | 2.4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69,128 | 0.63% | 701,928 | 0.57% | |
高管锁定股 | 2,307,383 | 1.88% | 2,307,383 | 1.88% | |
罗根水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8,807 | 0.89% | 1,098,807 | 0.89%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702 | 0.22% | 274,702 | 0.22% | |
高管锁定股 | 824,105 | 0.67% | 824,105 | 0.67% | |
田达勇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8,807 | 0.89% | 1,077,407 | 0.88%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702 | 0.22% | 253,302 | 0.21% | |
高管锁定股 | 824,105 | 0.67% | 824,105 | 0.67% | |
凌彩萌 | 合计持有股份 | 1,098,807 | 0.89% | 1,039,107 | 0.85%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274,702 | 0.22% | 215,002 | 0.17% | |
高管锁定股 | 824,105 | 0.67% | 824,105 | 0.67% |
注:以上数据若合计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严格遵守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同时本次减持也严格遵守了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关于股份锁定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2、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实际减持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本次减持不存在违反承诺的情形。
3、上述股东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邹超洋先生、罗根水先生、田达勇先生、凌彩萌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减持期限届满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