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证券代码:301002 证券简称:崧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3-086债券代码:123159 债券简称:崧盛转债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全部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流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功率LED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运营,“补充流动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进行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302.0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拟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节余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5%,可以豁免相关审议程序。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45号)同意注册,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2,363万股新股,增加注册资本2,363.00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452.00万元。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2,363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42,11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40,919,945.17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01,197,354.83元。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已于2021年5月31日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募集资金总额扣除保
荐承销费人民币24,025,507.55元后的余款人民币418,091,792.45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I1041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公司分别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永支行、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四家银行或其下属支行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公司与上述四家银行以及保荐机构长江保荐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鉴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大功率LED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崧盛电源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崧盛”)实施,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长江保荐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账号 | 初始存放日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至2023年12月28日余额 | 存储情况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755941550910666 | 2021/5/31 | 190,000,000.00 | 158.31 | 活期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沙井支行 | 748474797506 | 100,000,000.00 | - | 已注销 | |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1790477835 | 60,000,000.00 | - | 已注销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337010100102271977 | 68,091,792.45 | 1,141.84 | 活期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小榄九洲基支行 | 2011004929200060746 | 2021/6/25 | - | 3,019,363.56 | 活期 |
合计 | 418,091,792.45 | 3,020,663.71 | - |
三、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8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 | 调整后拟使用 募集资金(注) | 利息及理财收入净额 | 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 节余募集资金金额 |
大功率LED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项目 | 34,119.74 | 741.22 | 34,557.83 | 302.07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 | 6,000.00 | 0.00 |
注:经公司2021年7月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大功率LED智慧驱动电源生产基地项目和智慧电源研发中心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产运营,其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同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因此公司对上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全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在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实际需求出发,按照节约、合理及有效的原则,严格管控项目建设成本费用支出,由于募集资金在专户存储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和理财收入,因此存在少量募集资金节余。
四、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及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后节余募集资金302.07万元(含利息收入,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转入公司一般银行账户,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如该募投项目存在尚需支付的项目尾款等将全部由公司自有资金支付。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崧盛与银行、长江保荐共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五、其他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低于500万元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净额的
5%,可以豁免履行董事会、监事会审议以及保荐机构发表明确同意意见的相关程序。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