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4-12  崧盛股份(301002)公司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4,229,880.7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3,504,801.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154,174,714.55元,其中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30,535,927.9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资本公积457,558,841.41元,其中母公司资本公积445,155,602.38元。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文件的要求及《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发展阶段,为回报公司股东,使公司全体股东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22,876,269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287,626.9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2024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执行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信息披露,本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知情人范围,并将相关知情人纳入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及告知相关知情人应履行保密义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须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4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