崧盛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4-24  崧盛股份(301002)公司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4月23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24年4月18日通过书面及邮件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根水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谭周旦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审慎表决后,依照有关规定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4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报告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合法有效,且本次作废事项在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40.10万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及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具体核查事项如下:

1、本次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本次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2、公司与本次预留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3、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确定的授予日进行了核查,认为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的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以2024年4月2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5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2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0.33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崧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4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