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13日以通讯、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24年10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吕锋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其中,朱怀清、于北方、孙军、刘艳国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