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博云: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调整转让价格的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调整转让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股权转让事项概述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江苏博云”)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吕锋先生及股东陆士平先生(吕锋先生及陆士平先生以下合称为“转 让方”)与杭州启测未来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启测未来”) 和杭州绿港智储企业运营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绿港智储”, 与启测未来合称为“受让方”)于2026 年4 月22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转让方拟合计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22,340,912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 23.00%),协议转让部分交易总价款为人民币945,467,396 元。以上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 年4 月27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 示性公告》(2026-031)。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实施 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7,133,32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 派发现金股利3.00 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现金分红总额为29,139,996.90 元,本次权益分派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 日为:2026 年5 月28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5 月29 日。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6 年5 月21 日披露的《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2026-036)。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已实施完毕。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第2 条标的股份、交易价格及支付方式2.2.2 的约定: “避免歧义,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过户完成日,除(1)在本协议签署日前已经上
市公司股东会通过的,及(2)根据相关规定或上市公司章程等规定/约定确有必 要进行的,上市公司不得发生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等事项;若发 生前述(1)和(2)项的现金分红、送股、公积金转增、配股等事项,且该等变 动实际发生在该期间内的,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的股份数量及每股转让价格应根 据证监会、深交所的除权除息规则同时作相应调整。”
结合公司已实施的权益分派事项,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内容,本次 股权交易各方确认将转让价格从42.32 元/股调整为42.02 元/股,交易方将按照调 整后的转让价格进行股份交割。
调整公式如下:
\[调整后转让价格 =( 原转让价格-每股现金分红金额 ) \div(1+ 转增或送股比例) =(42.32 元/股 -0.3 元 / 股 ) \div(1+0) (1+0) \\ & =42.02 元/股\]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正在办理过程中,尚需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合规性确认意 见并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及完成相关法律 法规要求可能涉及的其他批准,该事项能否最终实施完成及实施结果尚存在不确 定性。
二、其他事项
若公司在《股份转让协议》签署日至股权交割完成日期间再次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协议转让价格将再次进行调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江苏博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6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