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嘉益股份(301004)公司公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浙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嘉益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经审慎核查,就嘉益股份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实现公司和股东收益最大化。

(二)投资品种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公司拟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二、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在对闲置自有资金投资时选择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从而导致其实际收益未能达到预期水平的风险,以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监督管理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管理层及财务部将持续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根据公司经营资金使用计划,在保证经营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合理安排配置投资产品期限。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4、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以及确保运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可以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上述事项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同意该事项。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金融机构理财产品等),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此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且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罗 军 杨悦阳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