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及2023年5月26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以10.90元/股的回购价格(若回购价格因权益分派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准),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3.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30,000股减少至104,000,0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4,030,000元减少至104,000,000元,最终变动数据以实际办理完成后的回购注销数据为准。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
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天内(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及邮编: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工业区金牛路3号,邮编321200
3、联系人:叶松
4、联系电话:0579-89075611
5、联系邮箱:yesong@cayigroup.com
6、传真:0579-89075611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3)以传真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文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