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11-13  嘉益股份(301004)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301004 证券简称:嘉益股份 公告编号:2023-062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58)中遗漏《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及《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于2023年11月13日上午披露《关于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更正公告》拟对遗漏的议案进行新增,但因时间及技术原因无法对遗漏子议案进行网络投票,为保障全体投资者合法投票权益,故更正后的遗漏子议案不予表决,我们将就此事项尽快重新召开股东大会,具体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我们为此次工作的失误深表歉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已于2023年10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1月13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3年11月13日下午14:30在公司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3人,共持有(或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77,428,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74.4510%。其中: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8人,代表股份76,03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3.105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5人,代表股份1,398,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2%;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人,代表公司股份1,398,9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452%。

本次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因董事长戚兴华先生未参加现场会议,全体董事推举董事叶松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逐项表决并通过以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1.01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7,42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8,99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2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7,42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8,99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3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7,42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8,99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04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7,42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8,99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

同意77,428,99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

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398,998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参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该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获得出席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以上通过,本项议案已经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兰迪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11月1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