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期限届满暨实施情况的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董事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公司董事顾代华先生、胡灵慧女士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5,000股。
公司于近日分别收到董事顾代华先生、胡灵慧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获悉董事顾代华先生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7,000股,董事胡灵慧女士累计减持公司股份50,000股。二人减持股份数量均在其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内,本次股份减持计划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股东减持情况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1、顾代华先生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份 来源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 | 减持金额(万元) |
顾代华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月18日 | 67.28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获授股份 | 12,000 | 0.0115 | 80.736 |
2024年1月24日 | 60.03 | 5,000 | 0.0048 | 30.015 | |||
2024年2月6日 | 54.70 | 40,000 | 0.0385 | 218.800 | |||
合计 计 | - | 57,000 | 0.0548 | 329.551 |
公司董事顾代华、胡灵慧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2、胡灵慧女士减持股份情况
(二)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1、顾代华先生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2、胡灵慧女士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二、 其他相关说明
1、本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及最近三年未进行现金分红、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等分红不达标的情况。
2、公司董事顾代华先生、胡灵慧女士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时间 | 减持均价 (元/股) | 减持股份 来源 | 减持股数 (股) | 减持股数占总股本 比例(%) | 减持金额(万元) |
胡灵慧 | 集中竞价交易 | 2024年1月18日 | 67.29 | 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获授股份 | 5,000 | 0.0048 | 33.645 |
2024年1月29日 | 58.43 | 30,000 | 0.0288 | 175.290 | |||
2024年4月2日 | 74.15 | 5,000 | 0.0048 | 37.075 | |||
2024年4月9日 | 75.21 | 5,000 | 0.0048 | 37.605 | |||
2024年4月15日 | 76.05 | 5,000 | 0.0048 | 38.025 | |||
合计 计 | - | 50,000 | 0.0480 | 321.640 |
股东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顾代华 | 直接持有股份 | 300,000 | 0.2884 | 243,000 | 0.2336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75,000 | 0.0721 | 18,000 | 0.0173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225,000 | 0.2163 | 225,000 | 0.2163 |
股东
股东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胡灵慧 | 直接持有股份 | 200,000 | 0.1923 | 150,000 | 0.1442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0,000 | 0.0481 | 0 | 0.0000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150,000 | 0.1442 | 150,000 | 0.1442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股份减持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市)》中规定的不得减持的情形。
3、本次减持股份事项已按相关规定进行了预披露。公司董事顾代华先生、胡灵慧女士严格遵守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实际减持股份总数在前期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也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或违规的情形。
4、公司董事顾代华先生、胡灵慧女士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 备查文件
1、顾代华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2、胡灵慧女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情况的告知函》;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