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
通知债权人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4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关激励对象的规定;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评定不达标,导致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能解除限售。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2022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9.9元/股的回购价格(若回购价格因权益分派等事项后续发生调整的,以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准),上述限制性股票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并办理相关手续,对应的回购数量为13.07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4,000,000股减少至103,869,3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104,000,000元减少至103,869,300元,最终变动数据以实际办理完成后的回购注销数据为准。公司将于回购注销完成后履行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减资程序。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通知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时间及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4年5月13日起45天内(工作日9: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送达地址及邮编:浙江省金华市武义县白洋工业区金牛路3号,邮编321200
3、联系人:蔡锐
4、联系电话:0579-89075611
5、联系邮箱:cairui@cayigroup.com
6、联系电话:0579-89075611
7、其他: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