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益股份: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4年11月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进行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1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监事傅国俊先生采取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原因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董事会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34人调整为228人,首次授予数量由95.50万股调整为94.50万股,预留数量不变。
公司本次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一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除6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降职原因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外,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范围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2、本次拟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权益的条件。
3、公司和本次授予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权益的情形,本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全体监事一致同意以2024年11月8日作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28名激励对象授予94.50万份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71)。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嘉益保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