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鹏飞)

查股网  2024-04-24  超捷股份(301005)公司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鹏飞)

2023年度,本人作为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参与决策、监督制衡和专业咨询的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赵鹏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硕士学历,注册会计师。1991年6月至1999年8月,担任杭州煤炭工业学校讲师;1999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2020年8月至今,兼任杭州楚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2023年10月,兼任杭州华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9月至今,兼任杭州天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6月至今,兼任湖北龙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鹏飞7700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应出席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
赵鹏飞1100

在董事会上本人认真阅读议案,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的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权益。本人认为公司在2023年度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2023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况。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报告期内,组织召开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内部控制、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查,在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仔细审阅各项资料,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积极组织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审核其薪酬情况,并对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进行了核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履行职责,关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维护公司及股东权益,切实履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公司报告期内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3年,本人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届次发表意见内容意见
2023年4月19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二、关于拟签署《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进展的事前认可意见 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五、关于确认公司董事、高管2022年度薪酬及拟定2023年度薪酬方案的独立意见 六、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七、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八、关于拟签署《业绩补偿协议》暨业绩补偿进展的独立意见 九、关于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4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8月28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同意
票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23年9月22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独立意见同意
2023年10月13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同意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的情况

2023年2月10日,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及会计师召开了2022年年报审计计划沟通会,就年报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需重点关注的问题做了沟通了解。

(六)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正。

2、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3、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同时认真学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

通过上述工作的开展,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和勤勉义务,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灵活采用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通过现场、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同时还不定期到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实地现场考察、沟通,了解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财务状况以及规范运作情况等,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二)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六届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担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年度审计机构,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本人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三)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2022年度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合计26,058,356.09元,占202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40.85%。经审查,认为公司本次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四)回购公司股份

2023年8月4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对此次回购股份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做出了承诺。

(五)股权激励的情况

1、2023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人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利用各自的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为公司的持续稳健发展建言献策,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及讨论,客观地做出专业

判断,审慎表决,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加强与董事、监事、管理层和股东方的沟通,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鹏飞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