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捷股份: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特定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公告公司股东泰州誉威投资有限公司、泰州文超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6日披露了《关于特定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50),特定股东泰州誉威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誉威”)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674,562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1.25%);特定股东泰州文超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州文超”)计划自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10,85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23%)。
近日,公司收到泰州誉威和泰州文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均价(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股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减持股数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最新披露)比例 |
泰州誉威 | 集中竞价 | 2024年8月19日-2024年11月13日 | 32.21 | 1,334,370 | 0.99% | 1.00% |
大宗交易 | 2024年11月13日 | 30.08 | 340,100 | 0.25% | 0.25% | |
合计 | - | - | 1,674,470 | 1.24% | 1.25% | |
泰州文超 | 集中竞价 | 2024年8月19日 | 32.06 | 310,800 | 0.23% | 0.23% |
-2024年11月13日
注:泰州誉威和泰州文超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持有的股份及因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取得的股份。
二、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最新披露)比例 | 股数(股) |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公司总股本(最新披露)比例 | ||
泰州誉威 | 合计持有股份 | 5,104,008 | 3.82% | 3,429,538 | 2.57%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5,104,008 | 3.82% | 3,429,538 | 2.57%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
泰州文超 | 合计持有股份 | 1,657,890 | 1.24% | 1,347,090 | 1.01% |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 1,657,890 | 1.24% | 1,347,090 | 1.01% | |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 - | - |
三、其他相关说明
1、上述股份减持事项未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上述股份减持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承诺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人员减持股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主体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4、本次减持主体履行了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中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
5、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上述股东预披露的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备查文件
1、股东泰州誉威和泰州文超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超捷紧固系统(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