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证券代码:301006 证券简称:迈拓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7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3年5月18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4,874.8万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转增。本次利润分配后尚未分配的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在公司利润分配实施公告中披露按公司最新总股本计算分配比例。
2、公司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公司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权益分派时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3,928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5元(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15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7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本次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3,928万股,分红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7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7月11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3年7月10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3年7月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 股东账号 | 股东名称 |
1 | 03*****671 | 唐绪锦 |
2 | 03*****897 | 吴正新 |
3 | 03*****576 | 路兵 |
4 | 03*****869 | 曹凯强 |
5 | 03*****092 | 张美萍 |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3年7月3日至登记日:2023年7月10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孙卫国,董事、副总经理辉金鹏、赵家事,实际控制人孙卫国控制的南京旺凯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公司股东杨荣福、张美萍、曹凯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股份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按照深交所的有关规定作复权处理)不低于发行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4.42元/股。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和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上述承诺的最低减持价格相应调整为每股13.37元/股。
七、咨询方法
咨询地址: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喜燕路5号
咨询联系人:张炜、赵云侠
咨询电话:025-86981988
传真电话:025-8698198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 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