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回购股份的公告
公司于2024年2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00万元(含)且不高于人民币4,000.00万元(含)进行回购,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0.17元/股(含),回购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5月1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8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596%,最高成交价为13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6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078,0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