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拓股份: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的报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作为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迈拓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机构,于2025年1月14日对迈拓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关键岗位人员进行了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报告如下:
一、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基本情况
实施本次持续督导培训前,中金公司编制了培训讲义,并提供给迈拓股份参与培训的相关人员,要求其提前了解培训相关内容。
2025年1月14日,中金公司围绕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以及投资者保护等角度,通过最新法规要求、案例讲解等形式对相关人员展开培训。公司相关培训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的形式参加了学习培训。现场培训后,中金公司向迈拓股份提供了讲义课件及相关学习资料以供自学。
二、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主要内容
本次培训围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核心规则,培训内容重点包括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信息披露义务、董监高任职行为规范、关联交易和对外担保等日常规范运行基本要求;此外,针对投资者保护,本次培训围绕法规要求、重点关注事项及做好投资者保护的措施等方面进行宣贯。培训过程中,中金公司培训人员解答了企业咨询的问题,进行充分交流互动。
三、本次持续督导培训的结论
本次培训期间,接受培训人员认真配合保荐机构的培训工作,并积极进行交流沟通,保证了本次培训的顺利开展。本次培训加强了迈拓股份上述人员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规范运作、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等相关监管法规的熟悉和深入理解,有助于上市公司不断提升规范运作和信息披露水平。本次培训达到预期效果。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迈拓仪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持续督导培训情况报告》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梁 勇 魏德俊
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