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7-12  德迈仕(301007)公司公告

的独立意见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谨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损害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2、通过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教育背景、工作经历、专业资格等情况进行全面了解,我们认为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董事候选人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况。

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为公司独立董事之日起担任专门委员

会相关职务,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批。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独立董事签字:

高文晓 马金城

张 学 周 颖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7月11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