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迈仕: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7月27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3年7月27日9:15,结束时间为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辽宁省大连旅顺经济开发区兴发路88号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何建平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公司股份总数为153,340,000股,现场及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19人,代表股份47,073,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6989%。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263,332,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17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20,741,7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3.5266%。
(2)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6人,代表股份16,134,7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5222%。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独立董事候选人及见证律师出席、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杨波先生、魏兆成先生、孙小雲女士为公司独立董事,任命杨波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魏兆成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孙小雲女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选举杨波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38,846,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22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734,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283%。
1.02选举魏兆成为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与发展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38,846,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22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734,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283%。
1.03选举孙小雲为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38,846,5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2.5227%,表决结果为当选。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11,734,50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72.7283%。
(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怡星、高霞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议》;
2、《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德迈仕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7月27日